← 返回博客

“上线前加个 AI 标签”:Article 50 的证据到底该谁准备?

按角色、系统和发布方式拆分欧盟 AI 法案 Article 50:提供者交互提示、机器可读标记,部署者披露、例外条件与证据负责人。

一份欧盟 AI 法案透明度记录把直接交互、合成标记与发布披露分给相应责任角色
#欧盟 AI 法案#Article 50#AI 透明度#合成内容#AI 治理

重点监测信号

  • 提供者或部署者已有 2026 年 8 月上线日期,却仍把任务统称为“加 AI 标签”
  • 机器可读标记、可见披露和直接交互提示被交给同一团队,但没有对应到 Article 50 的具体段落
  • 具名产品、出版物或宣传活动的例外条件尚未解决,也没有证据负责人

从 2026 年 8 月 2 日起,“给 AI 内容加个标签”不能再被当成一个统一任务。欧盟《人工智能法案》Article 50 会先问四件事:谁在行动、系统做什么、什么内容到达自然人、内容如何发布。提供者可能负责直接交互提示或机器可读标记;部署者可能负责情绪识别、生物特征分类、深度伪造或特定公共利益文本的披露。每条路径的条件和例外都不同。

这正是 AI 治理咨询公司商务拓展负责人在获授权的模型提供者、部署者和合成内容 Telegram 群里要找的商业 Signal:具名发布物、带日期决定和未解决的责任站。晚一天看到,可能就错过工程、法务和编辑负责人划范围的会议。

8 月 2 日改变了什么

Regulation (EU) 2024/1689 第 113 条规定,除分阶段日期外,法规从 2026 年 8 月 2 日起适用;Article 50 落在这个一般日期内。欧盟委员会 2026 年 8 月 6 日更新的透明度义务指南页面也明确写明 Article 50 从该日适用。

定义。 Article 50 透明度义务包括向自然人提供提示、用机器可读方式标记输出,或披露指定内容经过 AI 生成或操纵。它不是要求每份 AI 辅助内容都贴同样标签。“提供者”和“部署者”是法规角色,不能只按合同称谓猜。

适用日期不能证明群消息落入范围,也不能证明披露方法通过主管机关检验。仍须核对系统、角色、输出、受众和发布目的。

一次发布,要经过四个责任站

沿着一次上线逐站判断谁能产出证据。

第一站:提供者负责直接交互设计

Article 50(1) 面向设计为与自然人直接交互的 AI 系统。提供者应在设计和开发中让对方知道自己正在与 AI 交互;如果一名具备合理信息、观察力和谨慎程度的人结合场景已能明显看出,则有相应条件。该段另有边界明确的执法例外,以及公众用系统报告犯罪时的限定。

控制交互设计的提供者应记录界面、首次交互点、提示方式、无障碍处理、系统版本及“明显”的理由。部署者事后加页脚,不能自动证明提供者已履责。

第二站:提供者负责机器可读标记

Article 50(2) 面向生成合成音频、图像、视频或文字的 AI 系统提供者,包括通用目的 AI 系统提供者。输出要以机器可读格式标记,并可被检测为人工生成或操纵。技术方案应在技术可行范围内有效、可互操作、稳健、可靠,同时考虑内容特性、实施成本和公认技术水平。

它和可见的“深度伪造”说明不同。提供者应记录格式、标记位置、导出测试、限制和批准人。若系统只辅助常规编辑,或没有实质改变部署者输入及语义,第 2 段在明文范围内设有例外,另有执法例外。“只是编辑”必须用实际变更证明。

第三站:部署者负责暴露或发布时的披露

Article 50(3) 要求情绪识别或生物特征分类系统的部署者告知被暴露于系统运行的自然人,并按适用数据保护规则处理个人数据;该段也有执法例外。实际运行系统的组织应拥有现场证据。

Article 50(4) 则处理指定的生成或操纵内容。部署者用 AI 制作或操纵构成 deepfake(深度伪造)的图像、音频或视频时,应披露人工生成或操纵。第 3(60) 条所定义的 deepfake,会与现有人物、物体、地点、实体或事件相似,并可能让人误以为真实。明显属于艺术、创作、讽刺、虚构或类似作品的内容采用有限披露方式,以免妨碍作品展示或欣赏;这不是全部免除。

同一段另行处理“以告知公众公共利益事项为目的而发布”的 AI 生成或操纵文字。若内容经过人工复核或编辑控制,并由自然人或法人承担编辑责任,法规列有例外;另有执法例外。团队应保存复核过程和承担编辑责任的主体。

第四站:批准例外与证据

Article 50(5) 要求第 1 至 4 段的信息清晰、可区分,最迟在首次交互或暴露时提供,并满足无障碍要求。最后要记录适用段落、例外、提示内容、时间和批准人。

欧盟委员会 2026 年 7 月 31 日更新的AI 生成内容透明度行为准则覆盖 Article 50(2)、(4)、(5)。委员会页面称该准则属于自愿工具,并称委员会与 AI Board 已确认它可作为证明合规的适当自愿工具;它不取代法规或委员会指南。应记录组织是否签署、或采用什么替代方法,不能把自愿加入写成法规义务本身。

一张“角色—输出—受众”记录

每条发布路径分别留一行:

字段必须回答的问题常见负责人
角色组织在该系统和用途下是提供者、部署者,还是兼有两种角色?法务与产品负责人
系统哪个系统、哪个版本产生交互或输出?工程或供应商负责人
触发条件直接交互、合成输出、情绪/生物特征暴露、deepfake,还是公共利益文本?产品与编辑负责人
受众和时间谁会在什么时候首次交互或被暴露?UX、运营或发布方
方法可见提示、机器可读标记,还是发布披露?工程、UX 或编辑负责人
例外依赖哪个具体条件,事实依据是什么?法务与相应技术/编辑负责人
测试批准何时测了什么、有什么限制、谁批准?具名发布证据负责人

这张表不是新增法律测试,只用于防止团队误接另一角色的工作。

示例:“周五前把欧盟 AI 标签加好”

下面是为说明而写的复合 Telegram 消息,不来自客户或私有群:

“周五上线前要把欧盟 AI 标签搞定,模型会做语音和文案。”

“视频由代理商发布,聊天流程归产品团队。”

“有些只是编辑。法务问水印导出后还在不在。”

消息没有说明模型、角色、受众、发布目的、视频是否构成 deepfake、“只是编辑”改了什么,以及谁承担编辑责任。它不足以支持法律结论。

但它足以引出第一句准确追问:“周五要处理的是提供者的直接交互提示、生成语音和文字的提供者侧标记、代理商对某项发布物的部署者披露,还是三者都有?”答案会把任务送到正确责任站,再继续核对例外和证据负责人。普通营销文案使用 AI 这一事实,并不会自动让它成为公共利益文本或 deepfake;若视频让现有人物看似说了从未说过的话,才可能进入 deepfake 分析。

相邻问题见Article 4 人员能力证据GPAI 下游文档交接;两篇都不能替代角色—输出判断。价格页列出公开方案。

TOP Prospect 只能从用户主动连接且有权访问的 Telegram 群里筛选、合并、去重和排序片段,保留原文、来源、时间、AI 摘要与排序理由,供人工复核。它不能决定法律角色、检查系统、认证例外、联系发言者或宣布合规。Telegram 商业 Signal 工作流说明发现层如何运行,责任记录仍由人工决定。

关键事实

  • Article 50 按第 113 条的一般日期,从 2026 年 8 月 2 日起适用。
  • 第 1 段处理提供者设计的直接交互提示;第 2 段处理提供者对合成输出所做的机器可读标记。
  • 第 3 段处理部署者对情绪识别和生物特征分类的告知;第 4 段处理部署者对 deepfake 与特定公共利益文本的披露。
  • 第 5 段规定清晰、可区分、最迟首次交互或暴露,以及无障碍条件。
  • 截至 2026 年 8 月 13 日核对时,委员会把透明度行为准则表述为 Article 50(2)、(4)、(5) 的适当自愿合规工具,并由 Article 50 指南补充。

常见问题

Article 50 是否要求所有 AI 输出使用同一种标签?

不要求。义务取决于角色、系统和用途:直接 AI 交互、提供者侧机器可读标记、情绪识别或生物特征分类、深度伪造,以及特定公共利益文本分别适用不同条件和例外。

合成内容的机器可读标记由谁负责?

Article 50(2) 把这项义务交给生成合成音频、图像、视频或文字的 AI 系统提供者,包括通用目的 AI 系统提供者,同时保留技术可行性条件与明文例外。

深度伪造或 AI 生成的公共利益文本由谁披露?

Article 50(4) 把相应披露义务交给部署者。深度伪造和公共利益文本的触发条件与例外不同,部署者要先判断具体发布物,再选择披露方式。

Article 50 准备请求应列出哪些证据?

列出法律角色、系统与版本、交互或输出类型、目标受众、发布语境、适用段落、例外分析、披露或标记方法、时间点、无障碍检查和具名证据负责人。

报价前,先让请求方选定责任站并写出证据负责人。两个字段仍空着时,诚实的交付物应是一项边界清楚的范围复核,而不是承诺“让所有 AI 输出合规”。

常见问题

Article 50 是否要求所有 AI 输出使用同一种标签?

不要求。义务取决于角色、系统和用途:直接 AI 交互、提供者侧机器可读标记、情绪识别或生物特征分类、深度伪造,以及特定公共利益文本分别适用不同条件和例外。

合成内容的机器可读标记由谁负责?

Article 50(2) 把这项义务交给生成合成音频、图像、视频或文字的 AI 系统提供者,包括通用目的 AI 系统提供者,同时保留技术可行性条件与明文例外。

深度伪造或 AI 生成的公共利益文本由谁披露?

Article 50(4) 把相应披露义务交给部署者。深度伪造和公共利益文本的触发条件与例外不同,部署者要先判断具体发布物,再选择披露方式。

Article 50 准备请求应列出哪些证据?

列出法律角色、系统与版本、交互或输出类型、目标受众、发布语境、适用段落、例外分析、披露或标记方法、时间点、无障碍检查和具名证据负责人。

资料来源与延伸阅读

研究与定义

值得关注的潜在线索 Signal 是怎样被发现的

了解 Top商业线索怎样发现和整理值得核实的 Signal、保留 Telegram 原始上下文、去掉重复消息并安排查看顺序。是否跟进以及下一步做什么,仍由用户决定。

查看方法论与核心定义

START WITH ONE MONITORED GROUP / 从一个已选群开始

先免费试用 7 天。

进入产品,连接一个已授权的群,描述你想发现的 Signal。如果需要讨论处理范围,可以通过 Telegram 咨询。

返回官网首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