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一个零部件,两种分母:RoHS 与 REACH 需要不同证据
判断电子产品物质需求应走 RoHS 均质材料证据、REACH Article 33 SVHC 沟通,还是两条路线都走。

重点监测信号
- 买方询问十项 RoHS 报告是否也覆盖当前 REACH Candidate List
- 供应商声明只有整机浓度,没有均质材料或组成制品身份
- 产品审批在等待证据负责人和沟通负责人确认
一份 RoHS 报告不会自动覆盖 REACH Article 33,一份 SVHC 声明也不能证明 RoHS 合规。 同一个零部件可能同时需要两套记录,但 RoHS 衡量的是每一种均质材料中的限用物质;Article 33 关注制品或复杂物体中组成制品的 Candidate List 物质是否超过 0.1% w/w,以及哪些信息必须随制品传递。
对产品监管或化学合规咨询公司的商务负责人来说,这个区别能把模糊的“做 REACH 测试”变成可报价的服务。在获准访问的电子 OEM 采购、代工厂、零部件供应商以及欧盟进口商和分销商群里,当买方问一套供应商文件能否满足两项制度时,商业 Signal 就出现了。晚一天看到,买方可能先把项目定义为泛化的整机测试并找其他机构报价;如果已经收到消费者 Article 33 请求,45 天答复期也会少一天。
同一零部件,两种分母
假设一个连接器由黄铜触点、镍底层、镀锡层和塑料外壳组成。RoHS 问的是:属于适用范围的电子电气设备中,每一种均质材料是否满足 Annex II 限制,或是否有有效豁免。均质材料是成分均一的材料,或无法通过拆卸、切割、破碎、研磨等机械方式再分成不同材料的组合。不能把黄铜触点和镀层与整个连接器或整机重量平均。
REACH Article 33 问的是另一件事:制品含当前 Candidate List 中物质且超过 0.1% w/w 时,供应商必须传递足以安全使用的现有信息,至少包括物质名称。欧盟法院与 ECHA 的处理方式把门槛用于复杂物体里的组成制品,不能用整机总质量稀释零部件结果。
清单也不同。RoHS Annex II 当前限制铅、汞、六价铬、PBB、PBDE、DEHP、BBP、DBP 和 DIBP 在均质材料中不超过 0.1%,镉不超过 0.01%,同时还要考虑范围与豁免。REACH 使用持续变化的 Candidate List,因此 Article 33 记录必须保留清单版本或日期和物质身份。
证据负责人需要交付什么
| 证据问题 | RoHS 路线 | REACH Article 33 路线 |
|---|---|---|
| 法律对象 | 适用范围内的 EEE 及其均质材料 | 被供应的制品或组成制品 |
| 浓度分母 | 每一种均质材料 | 制品或组成制品中 Candidate List SVHC 超过 0.1% w/w |
| 物质基准 | 当前 Annex II 限制 | Candidate List 版本和 SVHC 身份 |
| 限定条件 | 范围排除和有效 Annex III/IV 豁免 | Article 33 条件和足够的安全使用信息 |
| 输出 | 支撑 RoHS 符合性和技术文件的证据 | B2B 主动沟通;消费者提出请求后的答复 |
| 接收方 | 制造商/符合性文件负责人和相关供应链主体 | 制品接收方;提出请求的消费者 |
一份共用材料声明可以同时支持两条路线,前提是它标出供应商零件与修订版、材料或组成制品位置、CAS 或 EC 物质身份、浓度和测量口径。但它不能单独完成任何一条路线。RoHS 仍需判断 EEE 范围、均质材料与豁免;Article 33 仍需当前 Candidate List、组成制品身份、接收方和足够的安全使用信息。
也不能把一次 XRF 筛查变成万能答案。XRF 是 X 射线荧光筛查,可以识别某些元素,却不能直接解决全部限用物质、聚合物中的邻苯二甲酸酯、豁免或制品级沟通义务。方法必须针对代表性样品上的明确证据缺口。
三种服务回执
RoHS 证据修复适用于买方能指出 EEE、相关零件和缺失的均质材料或豁免证据。交付物可能是供应商证据缺口表、有针对性的测试计划或技术文件更新,而不是泛化的化学物质清单。
Article 33 沟通支持适用于已经知道或有根据怀疑存在 Candidate List 物质及组成制品,眼前任务是向接收方或消费者沟通。要记录清单日期、物质名称、受影响制品、浓度口径、安全使用信息、接收方、语言和发送日期。条款适用时,消费者请求要在 45 天内免费答复。
联合物质与制品调查适用于同一套供应商记录需要为两条路线重建。它应产生两个明确结论,而不是一个“合规”标签:一个结论涉及 RoHS 限制与豁免,另一个涉及 Article 33 沟通。RoHS 豁免不会取消 Article 33,也不要把 Article 33 与独立的 REACH Article 7 通知或 SCIP 数据库义务混在一起。
报价中要把未知项保留下来:EEE 范围、组成制品结构、均质材料、Candidate List 日期、物质身份、浓度分母、RoHS 豁免、供应商角色、接收方与现有安全使用信息。一张裁切后的供应商声明只说明需要调查,不能直接变成合规或不合规结论。
若问题是单独修复 RoHS 投诉和技术文件,可阅读平台追问 RoHS 记录时如何拆项目。WEEE 注册需求分流处理生产者注册,不处理物质证据,因此两类服务不应混报价。
TOP Prospect 可以保留和排序用户已连接且有权访问的 Telegram 群片段,并附原始消息、来源、时间和复核理由。当前产品中新保存的匹配目标不会自动运行或生成候选条目。它不能检查材料、测试零部件、判断法律范围、签发声明或发送 Article 33 沟通。Signal 工作流让合格的人工负责人保留决定权。
关键事实
- RoHS 与 REACH Article 33 可同时适用于一个零部件,但法律对象与输出不同。
- RoHS Annex II 限值按均质材料判断;镉为 0.01%,其他所列物质为 0.1%。
- Article 33 使用当前 Candidate List,并对制品或组成制品采用 0.1% w/w 门槛。
- B2B Article 33 信息需要主动沟通;消费者提出请求后,条款适用时须在 45 天内免费答复。
- RoHS 豁免不会移除独立的 Article 33 义务。
- 同一份供应商声明可以支持两条路线,但不能单独证明任一结论。
常见问题
RoHS 合规能证明已履行 REACH Article 33 吗?
不能。清单、分母、范围测试与输出均不同。Candidate List 包含 RoHS Annex II 之外的物质,RoHS 文件也可能没有组成制品与安全使用信息。
REACH SVHC 声明能证明 RoHS 合规吗?
不能。它可能遗漏 RoHS 物质、均质材料结果、EEE 范围或豁免分析。
RoHS 使用什么浓度分母?
最大浓度值用于每一种均质材料,而不是只看成品总质量的平均值。
消费者提出 Article 33 请求后怎么办?
条款适用时,供应商在 45 天内免费提供现有的足够安全使用信息,至少包括物质名称。
TOP Prospect 编辑团队于 2026 年 8 月 20 日依据 Directive 2011/65/EU、REACH Article 33 以及当前 European Commission 与 ECHA 材料复核。产品范围、豁免与沟通义务仍须依据当前法律文本和合格专业人员判断。
常见问题
RoHS 合规能证明已履行 REACH Article 33 吗?
不能。两者的物质清单、分母、范围测试和输出不同,RoHS 豁免也不会关闭独立的 Article 33 义务。
REACH SVHC 声明能证明 RoHS 合规吗?
不能。它可能没有覆盖全部 RoHS 限用物质、均质材料浓度、EEE 范围或适用豁免。
RoHS 使用什么浓度分母?
RoHS 最大浓度值按每一种均质材料判断。在适用范围和有效豁免前提下,镉限值为 0.01%,Annex II 其他物质为 0.1%。
收到 Article 33 消费者请求后怎么办?
达到 0.1% w/w 条件时,供应商须免费提供足以安全使用的现有信息,至少包括物质名称,并在 45 天内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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